提问

同居十多年,有两个孩子,由于没感情,决定分开,但有以下几个问题,希望得到解答。1,同居十九年,没领结婚证,但户口已经迁到男方家中,男方死不给户口,所以迁不出来。2,本人已经结扎,3,小女孩已经十二岁。 已经上诉到法院,请了律师,律师说法院不受理同居关系的问题,要不就上诉争取小女孩的抚养权,于是就上诉争取小女孩的抚养权。请问这样能解决我迁户口的问题吗? 如果法院开庭,小孩子不愿意到庭,或者说不愿意和我在一起,那我该怎么办?谢谢

贵州-贵阳 发表于:2018-04-03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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