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请问,夫妻双方在2010年付首付贷款买的房,房子买的时候用的是丈夫的名字,一直没还完款,也没办房产证。后来丈夫在外贷高利贷做其他事情,妻子一直不知道,贷款也没用于婚后生活、共同从商等,现在高利贷还了一部分,去年在离婚之前有二十天的样子,高利贷放贷人用电棍倒着让丈夫写一个100多万的欠条,现在向法院起诉丈夫和妻子,让两人一起还债务。请问,像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原来那个房子能保住吗?妻子需要跟丈夫一起承

河南-周口 发表于:2018-04-08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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