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12年8月24日诈骗人高某从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壹仟捌百四十五万元(1845万)拍的华能烟台发电有限公司关停一、二号火电机组这一项目,他于2012年10月26用欺诈、虚构所属物资和夸大包含范围的方式,诱导我们和他签订合同,以人民币贰仟零伍拾万元(2050万)转卖给我们。合同签订后我们共付给高滨项目款人民币贰仟万元(2000万),他收了我们的项目款之后只向华能烟台电厂交付壹仟陆百万元(1600万)的项目款,还欠其电厂项目款贰佰肆拾伍万元(245万)无论我们和华能烟台电厂如何催促他交付余款,他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交付,于2013年6月底手机停机携款逃逸,他的这一诈骗行为给我方造成了直接损失共计约玖佰万(900万)(损失包括虚构和夸大所属物资450多万、逃匿项目款245万、电厂扣押我们押金200万)。我们于2013年6月底报案,烟台市芝罘区公安局立案侦查,于2013年11月份在郑州将高滨抓获,2013年12月底公安局向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提请批捕,2014年1月7日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正式批捕,可不知道什么原因高滨又在2014年1月30(农历十二月三十除夕)日被办理取保候审了。春节过后烟台市芝罘区公安局一再叫高滨过来报道,可到今天为止他还从没出现,事情也一直没有解决。后来我们到公安局一问,公安局说芝罘区检察院又说这案子不成立了,到芝罘区检察院再一了解情况,芝罘区检察院说这个案子烟台市检查院已经批捕了,报到山东省检查院侦查监督科审核没有通过所以就被退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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