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 我是2017年4月13日去一家地产公司工作的,2018年3月底不知什么原因该家公司要把我辞退,但是没有具体理由。该家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缴纳社保。(说明一下我的社保情况:我是从事建筑行业的,因为有证件挂靠在一家建筑公司,所以这几年社保也一直是这家建筑公司给我代缴的,去年进入地产公司上班,该地产公司了解到我的社保是由这一家建筑公司代缴的情况之后,让我签署了一份自动放弃社保的协议,所以社保没有转过来,还是由建筑公司给代缴的)。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能获得赔偿吗,主要是 11个月的双倍工资、其他经济补偿、社保补偿等。谢谢 另外 地产公司现在警告我说:地产公司和我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只属于劳务关系,和建筑公司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打官司的话我打不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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