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还有四个月才16周,叛逆学坏管不了,现在跟一个23岁男孩去烧人家钢筋厂仓库被抓,关在福州第二看守所,火是别人烧的,他只是帮忙看人,监控都录下来了,这个罪行大吗,会不会判刑,仓库不大我们一人赔两万
人
发表于 2018-04-25 11:16
向TA提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你弟弟已满十四周岁,且其触犯的罪名是放火罪,所以他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该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且火是他人放的,他只是起辅助作用,《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所以你弟弟能争取到的最好的结果是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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