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用人单位因财务状况恶化,2018年3-4月未发工资,社保停缴,要求员工签订补充协议,这2个月工资分别推迟到2019年2-3月支付,员工要求该补充协议需要附加:1.2018年5月份起,需正常发放工资;2.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满足这两个条件,方可签订2018年3-4月工资推迟到2019年2-3分别支付的协议。于是用人单位声称辞退员工,却又不出具辞退手续。请教,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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