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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用工单位是上海的一家公司,用工地点在南京,这家公司让我签了合肥一家劳动派遗合同,然后用工方及派遣方都没给我交纳社保,请问我可以在工作地的南京请求劳动仲裁维权可以吗?谢谢

上海-上海 发表于:2018-05-18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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