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本来一直就职于和平区的一家公司 但是后来因脚伤歇病假以超时强行劝退说不同意就按旷工处理(这期间是有三甲医院病假条的)目前在仲裁期间却发现这个公司涉及到好几家公司名称入职及工作来往都是这公司的A名称结果仲裁时候对方却体现的B名称而且离谱的是最后涉及到了C名称 注:A 和B是同一个法人公司在和平区C是另一个法人公司在河西区 有签字, 但是这公司的所有入职人员签的都是空白合同没有章

天津-和平区 发表于:2018-05-24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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