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香港和上海都申领了结婚证。 2、男女双方现在都是大陆籍,女方于2019年8月可以申请香港永久身份。 3、男方户籍在上海,并有经常居住地。女方户籍在深圳(刚从上海迁至深圳),在深圳没有居住地。 4、男女双方都在香港工作。有租房。 5、有一不满2周岁女孩,孩子是香港永久身份。 6、双方财产在内地(上海有一套房) 请问 1、申请离婚,应在哪里申请? 2、怎样才能使香港和内地都解除婚约?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会是怎样? 谢谢!
人
发表于 2018-05-31 20:40
向TA提问在上海离婚比较方便,因为男方在上海有户籍。财产问题一并可以解决,香港的婚姻解除视情况而定。具体事项,可以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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