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们有3个人合伙开超市,6年前每人投资100万,还有一个人投资200万是口头约定好的,签合同也是让其中一个人去签的,也没写股东协议,刚开始一两年超市校益不好,后来慢慢好起来,那个签合同的人就想方设法从我们这里多占点股份过去,今年干脆就直接把我们六年前入股的钱给我们,超市变成他一个人的了,我可以去告他,按照现在超市的价值来索赔吗!
人
发表于 2018-06-08 11:57
向TA提问以合伙合同纠纷起诉,要求按现有价值补偿。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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