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通过以他开公司的名义骗取我信任然后给他垫款,今年一月到六月半年内陆陆续续给他垫款。然后他在六月末的时候已投资方需要看要看垫款款项来源给我写了一个借条,但是随后消失不见。后面查实他并没有去做这些事情,也并没有投资方。他的这种行为我去公安机关报案能够受理吗
人
发表于 2018-07-21 15:15
向TA提问能否受理取决于案件事实本身,你应提供相应证据,如公安机关不依法受理但不能说明具体的理由或理由不能成立,你可以委托律师提供咨询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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