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娘家这里棚户区改造,老婆的户口三十几年没迁动过,我女儿的户口也随她妈在老婆娘家十一年了,都是长住户口呀!县上拆迁办的说结婚嫁出的姑娘户口留在娘家也不补偿,她们两个人,都不享受各项补偿,一分钱也不补,想问下国家的政策是这样吗?麻烦那位知道政策的好心人,帮我说明一下,万分感谢!
人
发表于 2018-07-23 16:54
向TA提问主要是对征收土地的补偿及地上建筑物的赔偿。拆迁活动,地域政策性极强,各地市区的适用补偿办法也有区别,建议详细咨询当地律师。土地征收的主要问题在于土地补偿款和附着建筑的赔偿,具体要根据当地政府的实际补偿标准来决定。建议您联系做出土地征收决定及制定补偿标准的部门了解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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