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违章驾驶摩托车与一辆货车相撞,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经认定我丈夫负主要责任。后在对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的事故民事赔偿进行调解时,任某以其是我丈夫的情妇为名,带着不满周岁的婴儿来要求参加调解并领取赔偿金,请问,任某及其孩子能否领取事故赔偿金?
人
发表于 2018-07-26 10:49
向TA提问根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找“情妇(夫)”的行为是一种非法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因而任某作为你丈夫的情妇不是合法继承人,无权主张。不满周岁的婴儿如确属你丈夫的非婚生子女,其与你们的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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