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的债权是经过法院判决的,一直执行不到,最近有人要收购的我债权,但我在进行债权转让时,有一份债权转让通知需要我签字并寄送给债务人,可是已经几年找不到债务人本人了,没办法寄送,这样是不是代表我的这个债权就无法转让给别人了?如果我把这个通知直接寄送至债务人的户籍地址,是否代表我履行了通知的义务了?

福建-福州 发表于:2018-07-27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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