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11岁,在学校一个人打羽毛球,有同学突然站到其身边被打断门牙,学生家长起诉到法院,起诉书上没有详细说出事情真实情况,把主要责任全部推到打羽毛球小朋友身上,并在赔偿金额上狮子大开口。这种情况因该如何举证。
人
发表于 2018-08-14 17:55
向TA提问起诉书可以不用详细列明事实经过,待原告在庭上再详细叙述事情经过及对自己的诉讼主张列举相应证据证明,如原告举证证明自己的损害结果,被告实施了侵害行为,侵害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告主观有过错,并要举证证明自己的损失数额大小,比如医药费清单等,被告可就原告列举的上述证据一一进行答辩反驳,以证实原告自己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负有一定的主观过错,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过高,乃至自己根本就没有实施侵权行为,或自己的侵权行为和原告的实际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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