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有一大笔债权,借条上未写明借款用途,已起诉债务人妻子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目前尚未开庭,因夫妻共同经营有公司,查清楚此笔债务资金流向对案件审理至关重要,我想在开庭前向法庭申请调查此笔债务资金去向和用途,法官给调查吗?不给调查我必然败诉,我只有债务人妻子几次网银账户还款证据,这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吧?

吉林-白山 发表于:2018-07-30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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