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交通肇事罪我是驾驶员我本人重伤,交警队说啥时候我好了在起诉到法院,合理吗
人
发表于 2018-08-06 10:08
向TA提问您好!您所说是您半年前有交通肇事案件吗?如果违法《交通安全法》有关行为的话,交警一般根据相关程序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证明的,上面载有您具体的责任和违反交通安全的有关信息的。至于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所以您可以根据相关法条来衡量是否有违反其中的某些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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