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对于工伤纠纷这块 鉴定是10级 我是代表公司方的 8月11日入职,8月25日受伤,而且是自己用锤子锤伤的。走的时候也是辞职走的,现在说是公司解聘的。 那这个存在蓄意诈保吗
人
发表于 2018-08-09 14:59
向TA提问东莞祝龙生律师为你解答如下:工伤认定适用无过错原则,只要不是故意或醉酒导致的受伤,都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没有购买社保,10级工伤的待遇为12月的本人工资,现在有争议的应该也就是这12个月的计算基数问题。如需法律帮助请来电详细咨询,或来律所面谈(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地址:东莞市东纵路111号威尼斯广场愉景大厦八楼,祝龙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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