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2018年的6月8号口头把房子租给一个叫空空的房客,到7月6号,这中间他一直没来签合同,不过6月25号转我2000元订金,现在我把房子租给另一个房客了。他就联系我要退租金并且赔3000元 租金我退过2次他都不要,现在要我包他的租金在内,转5000元给他 我该咋办
人
发表于 2018-08-21 18:04
向TA提问如果仅有口头承诺,无其他证据证明你们的合同内容的话,你可以将对方交付的2000元返还,对方没有权利要求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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