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男方10年前做生意,向银行(住房抵押贷款)和亲友借款60万,目前尚欠32万左右,其中银行房贷约7万元,亲友个人债务约25000元,两人共有房产两套,一套价值240万,房贷约7万,另一套价值约210万,无房贷。有一子11岁,欲归女方,请问财产如何分配。说明,所有欠债均是男方做生意使用,且其中大部分私人债务为女方找亲友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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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9-10 16:23
向TA提问一方婚前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的,应认定为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债务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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