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咨询一下,我和别人签了一个合同,项目做完了,一直不付款,根据合同条款,我可以去我所在管辖地进行诉讼,并且一切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我请律师的费用是否也可以一并让对方承担 我在南岸区, 我的户籍所在地是在四川,我可以在南岸区发起诉讼吗?

重庆-重庆 发表于:2018-09-13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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