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报纸上登了三次与工人解除工作关系的声明就可通过编办取消编制吗?十三年后工人才知道,十三年内从未书面,口头,或者张贴公告告知,而且还没有编办取消编制的任何文件或者书面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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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2 10:16
向TA提问您好,我是苏州的许晓燕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如果员工实际未再为单位提供劳动,单位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您一直在单位工作,单位损害了您的利益,您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仲裁和民事诉讼。具体如何操作,您也可以联系我为您进一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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