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们和乡长<甲方代表签订的<土地征收安置协议>一审,二审,再审被裁定为民事案件,要求以民事案立案,我们不同意,裁定共同理由为新法不朔既往,案件发生2015.5.1之前

四川-资阳 发表于:2018-10-19 11:54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资阳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资阳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