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创立公司,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份,启动资金为10万元,乙方出3万,甲方出7万,丙方不出钱;股权分配:甲占有77%(公司注册表为97%),乙方占有13%(其中10%被甲代持,注册表为3%),丙方占有10%(全部由甲代持,注册表为0);三人至今均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三人达成一致等公司盈利后补偿工资,中间退出无工资及补偿。 2018年10月份,乙方要求退出,现甲方想回购乙方股份
人
发表于 2018-11-06 13:00
向TA提问乙方可以转让自己的股份,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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