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爱人在一家抗癌药品公司上班,工作时间近8个月,挣的固定工资,没有提成,公司没有生产药品。只是有渠道的销售公司,我爱人负责的职务是所有的销售人员联系完消费者后,消费者给销售打过钱后,销售会将购买人的信息和金额发给我爱人,我爱人做统计以后给消费者发货,我爱人负责发货环节,目前这个事情是12月5日下午5点左右,南京来的人去公司,在半夜12点左右把人带到了北京当地的派出所,审讯了将近24小时后于12月6日下午4点左右,把人都带往南京!后续再走的时候我与南京的公安人员沟通,他说我爱人是负责统计的,带到南京先拘留3天,另外我通过南京那边的关系了解到这个罪名好像是销售假药,目前这种情况怎么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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