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了、未摆酒、女方想离婚、礼金能归还吗?还有一套房子婚前男方的父母买给男孩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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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08 10:31
向TA提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前男方父母买给男孩的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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