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撤销几个月的小村名义诉讼,一审判决未出,大村擅自推毁猪场大批成林树木;另有登党报说大村给搬迁猪场补偿10多万元,但全部未补;二审后第2年中止执行,第3年司法拘留从业1人,继后同样拘留业主,次日强制执行了一小部分,8年后终本执行,13年后复恢执行,刑拘二人,次日强制执完毕,罚款3人各五万已缴,现判决13个月徒刑,再增罚款二人各一万元,全过程没有冲突。也没有其他任何问题,地方镇的公安分局以“10余年未执行为由,有社会危险现实”的《情况说明》逮捕二人,这合法吗,你能代理吗?联系电话;18925389380 liujs2006@163.com 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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