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由于本单位在7月份社保费扣交时单位账户余额不足,扣交未成功。财务发现后第二天补足了余额.但未扣款。8月份一次扣清交二个月的社保费。(7月扣交的是6月的社保费,8月扣交的是7月的社保费。)而正巧6月份单位发生了小公伤,社保不给报销6月份的该小公伤的药费。理由是6月社保没有到账。这合理吗。

江苏-苏州 发表于:2018-12-25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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