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人
发表于 2020-08-14 16:37
向TA提问一、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怎么判刑
对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刑法第380条),是指战时有关生产、销售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因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致使战斗、战役失利的;严重影响部队重大军事行动的;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或者重要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军事设施毁损的等情形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