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37天后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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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9-04 17:38
向TA提问1.逮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释放,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
3.释放,同时处行政拘留(可以折抵,不需要再执行行政拘留),针对的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政责任。
4.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针对的是没有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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