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11年在房地产开发商买了一套商品房,这块土地是市长批给某单位集资建房,共建两栋楼4、7号楼,4号楼是某单位职工房,7号楼是开发商售卖的商品房,当时和开发商签订的是订购协议。至今房本办不下来,后来了解到,这两栋楼相关手续不全(也就是五证不全)导至房本办不下来。请问:能否告开发商欺诈,诉求房款的两倍赔偿。
人
发表于 2019-01-23 17:47
向TA提问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您好,您可以帮我看一下起诉书并修改吗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