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安置房由3部分置换得到的,1是父母原房产,2是分配人员金额,3是置换产生的差额,请问现已离婚,该安置房已全部交付清,分割财产是不是父母原房产金额是父母的?,剩下的是分配人员的,父母原房产金额以什么标准付?剩下的按分配人员平均分配吗?

四川-成都 发表于:2019-02-03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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