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劳务纠纷,我司会计,2018年10月8日入职,试用一月,2019年1月14日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关系。补偿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有二,1.会计因上家公司税务关系没处理清,无法成为我司的购票员。2.入职时没有说明有自身情况,2018年12月才告知公司自己已有身孕(12周多)无法胜任公司的劳动强度。再对方不接受一月工资补偿,要求总共7万多的补偿。马上要劳动仲裁,咨询一下怎么样能使公司损失最小。咨询人王先生13825292589

辽宁-沈阳 发表于:2019-02-14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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