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999年第二轮土地延包时,我村按照每人1.5亩口粮地进行土地承包,李清香户共3口人,应分4.5亩地,实分4.5亩地,其中一级地3亩(位于xxxxxx),二级地1.5亩(位于xxxxxx)。2003年秋村委在办理土地经营权证时,将属于李清香户的4.5亩口粮地根据土地的实际耕种人和农业税实际缴纳人情况分别登记到了尹进富和尹兴和名下怎么办?

山东-潍坊 发表于:2019-02-26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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