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开了家理疗馆,店里有张贴告知,70岁以上的老年人来电体验须由家人陪同,否则出现一切问题本店概不负责,店里明显位置张贴了小心地滑,主意脚下的标志,一个多月前一位74岁的老年人由于腰间盘突出抬不起脚不小心在我店内摔倒,导致骨折,当时我说一起去医院看看,被家人拒绝,现在来我店索赔,我该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9-03-06 11:02
向TA提问要具体看是否有责任,责任有多大,需要根据顾客摔伤时的具体情况来综合评判,如果你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