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广州公司上班试用期6个月,在试用期四个月时因为被上司辱骂而开除,现在仲裁失败,需要上诉,对方在仲裁庭上提出二个问题,第一个是我经常迟到,但这个迟到是公司普通现象,而且公司既没有找本人谈话,也没有扣工资,更没按员工手册上进行处理,第二个问题是拿出一部分邮件认为我没按上司的安排的任务工作,这些邮件都不是最终邮件,或有以其它方式回复对方,所以我认为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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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7-02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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