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一户没有一处宅基地的无房户向村书记递交了宅基地申请书已经两年多的时间了,村书记拒不依法办理,并且加以阻挠办理。为此,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直属单位土地管理所所长经过核查核实情况之后批示:依法村级申请,逐级上报办理,但是,村书记又借以“村民会议”不通过为借口和非正当理由拒不办理,怎么办?村书记的这种行为又该受到怎样的惩治?

湖北-黄冈 发表于:2019-09-03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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