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借款人在2017年借款10万元,写有借条。现在借款人债务较多,无法偿还。名下有两处房产,价值300万左右无房产证。在合肥市房产局有备案,有购房合同合同和付款评价,开发商跑路。是不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查封借款人的房产,目前被用于一家公司租用?借条上没有利息约定主张利息的话如何主张比较合理呢?

江苏-南京 发表于:2019-09-25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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