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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精神问题,上班时没打卡,接着又住院治疗,出院后又未及时安排工作,相当于无则,产生失落威等。当月单位只发给很少生活费,由此产生恐慌和紧张焦虑血压升高和痛苦不安,进而跳接自杀。请问单位应负什么责任?应不应求补赏

四川-成都 发表于:2019-10-31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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