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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我20年前工伤鉴定为六级伤残,20年后我才申请领取伤残津贴,请问本人的工资如何计算?

福建-厦门 发表于:2020-03-01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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