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结婚三四个月,怀孕了,因为打我,后来流产了,我还在坐小月中,他因为寻事滋事进去了,服刑三年,在这过程中,每次打电话回来,说叫我写协议离婚给他签,我在很生气之下,到法院起诉了,后来他回来了,开庭了,法院说因为我们没有彼此磨合,就给我们机会了解,可是我们并没有和好,还变本加厉的威胁我,想离婚就给他钱,他家当时给的彩礼是66000元,都用在婚礼上了,现在要求我赔偿,才肯跟我离婚,三翻两次到家里,跟我爸妈吵架。我想请问一下,广大的律师们,这种事情我要赔偿给他吗?
人
发表于 2020-03-13 10:13
向TA提问你好,已经进行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对方主张返还彩礼不予支持,如果对方威胁你,可以报警,并且同时你可以录制视频、录音留存家暴、威胁等证据和警方出警记录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法》解释二的第十条规定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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