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谅解书由自己在网上抄写范本发给受害人,他抄写按完手印后在拍照发过来,自己打印出来,影响效力吗?会不会被说成违背受害人自愿意思表示?
人
发表于 2020-03-25 12:47
向TA提问拍照打印的不是原件,效力被认定有些困难。谅解书应记载清楚详细事项,如被害人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且这些信息应当同刑事侦查卷宗中的信息一致。如果有赔偿,最好提供给被害人转账的原始凭证,还需要被害人在谅解书中说明已收到赔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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