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女朋友的前男友找几个人到我公司门口堵我。我一出公司门五六个人就冲上来围住我,然后殴打。致使我轻伤,全身淤青,眼窝嘴角破裂。请问他们这种行为算是犯了故意伤害罪吗?我应该怎么告他们?

安徽-阜阳 发表于:2016-05-06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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