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我在医院参加临床试药,本来是两个周期,服药后,出现头晕头疼,胳膊疼,心难受,医院没有让我参加第二周期,让我回家说看看情况,过段时间医院联系我,医院一直没有联系我,我头疼越来越严重,我要求给我检查身体,医院现在不管我,让自己花钱去找机构鉴定。
人
发表于 2020-04-15 15:21
向TA提问你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应对试药者提供保险;对因试验引发的损害、死亡的试药者,有关单位要承担医疗费用及经济补偿。由于《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不具有强制性,且对经济补偿金额并无明确标准,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便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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