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一:本人于2018年6月在上海你我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P2P平台借款20000元,期限12个月,借款协议约定等额本息,但还款计划是前2期每期还款3598,后10期每期还款1998元。我在前8期按照还款计划还款,并于第九期一次性将后4期共计7186还清。在八个月内累计还款26373。综合年化利息远超出国家法律标准,请问律师,能否将超出国家法律标准的利息追讨?案件二:本人于2019年6月份再次在上海你我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P2P平台借款16900元,期限12个月,借款协议约定等额本息,还款计划是前2期每期还款4027,后10期每期还款1492,现已经还清前9期共计18498,剩余3期不准备还。借款时授权了本人通讯录,请问律师,有什么方法可以避免恶意催收和家人朋友的骚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人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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