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09年与英籍华人结婚,2010年生下了一个男孩,产后抑郁生下孩子,45天把孩子带回中国,11年的婚姻,女儿在中国既没有房产,也没有积蓄,生活,有我们父母来支付女儿和孩子的生活起居,在2016年时,女儿的丈夫就失去了联系,生活费一概不问不闻,把女儿和孩,一切事情什么都不管了,她的父亲在英国有自己的会计事务所,他父亲打算在今年放暑假的时候,把小孩接回英国,我们打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人
发表于 2020-06-16 14:28
向TA提问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