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33楼内阳台,楼下业主当初规划是一个半露天的露台,然后现在新业主要在这个露台上搭建一个钢筋玻璃雨棚,棚顶正好就是我家阳台,任何人可以轻易进入我家,棚顶两侧就是我家空调外机位,也容易被盗窃,已经形成安全隐患,物业给他送达了整改通知书,但没有执法权,楼下业主不予理睬,投诉到违章搭建相关部门,他们说不是房间不属于建筑物,但是其他区政府也有类似投诉都按照市文件对其下达了整改,我们这边就一直在踢皮球,现在我也是没有办法了,希望得到法律的帮助
人
发表于 2020-06-16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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