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以待岗的名义,长期不给劳动者安排具体的工作。只发给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工资除去三金,只剩一百多元,还要劳动者签到,这样最基本的生活都不够,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有无过错。

河南-商丘 发表于:2020-06-18 17:01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共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商丘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