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未到清偿期,债权人能否可以提前解除合同要求清偿呢?
人
发表于 2020-07-10 14:54
向TA提问一般来说,合同双方都必须遵循合同的约定,原则上借款合同未到清偿期的,出借人是不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或者说,即使出借人要求还款的,借款人也可以不还。
但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或其行为表明不会还款的,是可以在借款合同未到期时,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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