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被撞谁的责任?双方都有责任的话,要怎么划分主次呢?怎么赔偿?
人
发表于 2020-07-23 14:11
向TA提问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如果行人是因闯红灯被撞的话,从道路交通规则而言,机动车属于无过错方。如果有明显的证据例如监控录像,能重现当时的场景,证明机动车无过错的话,机动车就可能只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一般行人负全责或主要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责或负次要责任。并且,机动车承担的赔偿责任具体如下:
1、行人闯红灯被撞的,机动车一方无责的,一般只需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2、行人闯红灯被撞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的,一般承担10%-30%的赔偿责任。
驾驶员要按照以下进行赔偿:
1、驾驶员什么车险都没有购买,连交强险都没有购买,车主需要自己掏钱包赔偿责任范围内的赔偿费用。
2、驾驶员只是投保交强险,先由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驾驶员自己赔偿。
3、驾驶员为自己的车辆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被认定次要责任的,基本由保险公司赔偿就足够了。如果驾驶员有严重违法行为(比如酒驾、毒驾),商业保险是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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